之前在烘焙社團看到洪金娥老師分享一個香酥Q餅的食譜,層層酥皮裏面包了肉脯、紅豆沙和鮮奶麻糬,外面沾滿白芝麻,看起來豪~~好吃,老師不但把制程寫的詳細,又面面俱到的把所有細節交代清楚,照片拍得更是漂亮
她的鮮奶麻糬不是用糯米粉做的,是用地瓜粉、太白粉、玉米粉
鮮奶麻糬的做法非常簡單,口感Q中帶柔軟,不像糯米麻糬那麼黏,也不像糯米麻糬冷藏會變硬,吃糯米不好消化的人可以試試這個鮮奶麻糬,老師也叫它鮮奶泥,她說鮮奶泥切塊後沾花生粉、芝麻粉也是很好吃
我把鮮奶麻糬包在紅豆麵包裏面結果很好吃,歪嘴雞也歐樂好吃
鮮奶麻糬/鮮奶泥
材料:
牛奶250克
奶粉20克(老師用25克)
糖20克(老師用25克)
太白粉25克(我用馬鈴薯做的太白粉potato starch)
地瓜粉25克(老師用一半玉米粉、一半地瓜粉)
做法:
1. 所有材料先攪拌到完全融化
2. 開中火邊攪拌邊煮,一定要不停攪拌,中間不要離開去顧小孩或揍老公哦(只有我才會吧),因為前幾分鐘一直是水水的,可是在某一個神秘的瞬間,底部會突然就開始凝結透明膏狀物
要繼續不停攪拌直到全部成團,再繼續邊煮邊攪拌,最後變成下圖這樣,吃吃看,沒有粉粉的就熟了
3. 起鍋前加一點奶油拌勻(我忘了),放涼就可以了
麻糬涼了以後完全不粘,一拿就脫模了
建議用大一點的炒鍋比較好操作,第一次做我用了一個小湯鍋,分量還加倍,結果超難攪拌,我滿頭大汗手又酸,於是就把癱瘓在客廳看偶像劇的歪嘴雞叫來拌
可能是鍋子太小了,上面加熱不夠,煮好久麻糬吃起來還是有粉味,一直沒煮熟
沒煮熟的麻糬吃起來就軟軟的,又不Q又粉粉這樣,第二次改用大鍋就好煮多了
豆沙餡的做法請看影片:
紅豆鮮奶麻糬麵包(直接法,14個)
高筋麵粉500克
速發酵母5克
水275克
蛋50克(一顆)
奶粉15克
鹽5克
細砂糖90克
無鹽奶油50克
做法:
1. 除了奶油以外,其他所有材料攪拌到有彈性(這個步驟沒拍照,用牛奶哈斯的照片擋一下)
2. 加入奶油先低速攪拌到吸收後,改中速打到可以拉出薄膜,麵團終溫約27°C
3. 28°C的室溫發酵90分鐘,麵團大約長大一倍,用手指沾麵粉插洞,洞會稍微回縮
4. 分割14等份,每個約70克,滾圓,鬆弛15分鐘
5. 用手掌拍平,翻過來,光滑面在下,放上麻糬再放紅豆餡,紅豆餡大概放35克,但我沒有測量麻糬的重量,反正就是切一坨就是了
分享一下我的包法,我會把它放虎口,用一隻長湯匙壓一壓內餡,拇指與食指順勢往內靠攏
把開口收緊,只捏緊底部的麵團,不要硬拉,不然很容易把麵團越拉越薄
最後再稍微用手掌整圓一下就好了
6. 最後發酵,在38°C的環境下發60分鐘,表面刷全蛋液,撒點黑芝麻,180°C烤15分鐘(烤12分鐘後我有把烤盤前後調頭)
紅豆和麻糬真的很搭
後記:
上個月我收到Jury Duty的信(甄選陪審團),上次收到是六年前,那時腰椎正長著一顆囊腫,每天腰酸到好像背了一個怨靈在背上一樣,出席的那天我在法院裏面從早上八點待到下午四點,感覺度日如年,中間還被叫去給被告和告人的挑,還好後來當事人有眼有珠沒有挑到我,因此我四點後就可以回家了
六年後我又再度收到Jury Duty的信心裡很賭藍,信裏面要求我在某個指定的星期,每天下午五點以後打語音電話回去確認隔天我是否需要到法院待命,要是連續五天都說不用去,那我就安全下莊了
到了該打電話的那天我壓根全忘了(現在腦子只裝得下麵包食譜,其他擠不下去了),吃過晚餐後歪嘴雞提醒我快打
第一天很幸運,語音說隔天我不用出席
第二天也很幸運,不用出席
第三天還是很幸運,不用出席
第四天依然很幸運,還是不用出席
第五天我又忘了要打電話,晚餐後歪嘴雞又提醒我快打,當時我正在寫部落格,現在我的腦容量那麼小,專注力又有限,寫到一半我沒辦法分心打電話,於是我就叫他幫我打
歪嘴雞說:「我不要打啦」,然後又哩哩囖囖不知在說什麼
我說:「你怎麼那麼小氣,不就打個電話,輸入一些號碼而已,幫一下會死哦」
他說:「你說的哦~」
我說:「對啦我說的啦,快打!」奇怪捏,不就打個電話這麼囉嗦幹嘛
然後他又哩哩囖囖西西蘇蘇不知在唸什麼,我完全沒在聽(也不想聽)(我的耳朵也石化了)
他撥完電話再輸入一連串號碼,然後開擴音給我聽:「吳XX,明天你必須出席,請於明天早上7:45準時到達法院」
蛤!什麼東西?不是應該不用出席嗎?老天不是已經連續給我四天的好運了,為什麼最後一天要收回去?
我不可置信的看著歪嘴雞,想不到他比我還激動,撲撲跳又該該叫:「我就跟你說不要叫我打!我就跟你說我是塞郎塞手!我來打一定很雖小,跟你講了,不聽不聽硬要!」
我說:「你的意思是如果這通電話是我自己打的結局就會改變嗎?」
他說:「有可能啊」(傻眼)
「你是說本來系統的資料是我不用出席,結果因為你打電話,系統瞬間自動改成我要出席嗎? 」
「有可能啊誰知道?」
「你怎麼了?怎麼那麼瘋?」(我真的很擔心,都還沒半百腦筋就壞了,我還指望他工作賺錢到八十耶怎麼辦?)
「我不這麼說的話妳一定把我幹譙到臭頭啊」
原來他是發揮人類求生的本能,就像快要被淹死了一定會死命抓住任何可以浮起來的東西,因為怕被罵所以什麼荒唐的藉口都會脫口而出
腦公,你平常一定在暴政下苟活很久了,心靈都扭曲了,我對不起你(不過你苦日子也過那麼久了,應該習慣了就繼續吧)
隔天我又睡到爬不起來,一大早歪嘴雞一直刺我叫我起床(用手指)(啊不然咧)
刺了幾分鐘,我說你有時間在這邊刺我的背,為什麼不去幫我準備三明治
他幫我做了一個全麥火腿起司三明治,遞給我的時候說這個全麥吐司很難吃,明天做點別的吧(全麥是吃顧筋骨的,不是吃好吃的,懂不懂啊)
一路上我靠著GPS終於開到法院,可是我怎麼都找不到入口可以停車,眼看已經遲到了,我在街上繞來繞去,後來看到路邊有一個警察局,我想到歪嘴雞恐嚇我說這附近治安很糟,一堆恐怖的犯罪份子在徘徊,叫我要帶三明治當午餐,絕對不要步出法院
可是不下車問怎麼辦?我是路癡就算繞到天黑也找不到啊
最後我還是停車走進警局,這個警局跟我們家附近那個真的不一樣,櫃檯前面用厚厚的玻璃隔開,講話要透過對講機這樣,櫃檯外面還坐了兩個滿手刺青貌似嫌疑犯的男人(我以貌取人,我掌嘴)(嫌疑犯應該關在裏面怎麼會坐在櫃檯外面)
我站在櫃檯前面不知道怎麼辦,在玻璃前面探頭探腦,裏面有一個男的應該看得出來我是誤闖叢林的小白兔,前來親切的問我需要什麼服務,然後又親切的告訴我怎麼走
你看看,你看看,人間處處有溫情,找不到路就問人啊,實在不懂男人為什麼死都不問
說到男人不問路我又忍不住要岔題一下,上次我們帶女兒和她朋友去參觀某大學,照著GPS的指示,一路開了四個鐘頭,最後竟然把我們帶到達美樂披薩店了,我叫歪嘴雞下車問人吧,他死不要,堅持拿起手機來google地址
問路又不是超商集點數換贈品,集滿10點才能換問路一次,是免費的啊,爲什麽不問呢?
還是男人覺得問路就等於示弱,問一次就等於給人生多添一個污點,以後遇見朋友會被恥笑:「哈哈哈,你迷路竟然去問路了好丟臉」
我覺得寧願像無頭蒼蠅一樣盲目找路,也不願低頭拜託別人指點根本是無謂的掙扎啊!不過就問個路而已,到底男人是有什麽好過不去的?你不告訴別人,人家也不知道你曾經在某年某月某日問過路啊
結果那天很詭異,歪嘴雞怎麼查都查不到那大學的地址,眼看參觀團出發的時間只剩15分鐘了他還在滑手機找地址,我的火已經從大腸頭冒到喉頭了
我說拜託下車去問啦(噴火),他還是說不要,繼續滑滑滑估估估,依然估不到,他還叫女兒和她同學大家一起來估
我又說來不及了下去問人啦,他說不要,要問妳去問
吼,我就是路癡聽不懂指示才會叫你去問的,如果我可以把別人告訴我的路線完整覆誦一遍我早就去問了(我承認我不認路跟歪嘴雞不問路一樣可恥)
靠北完老公回到主題~
最後終於抵達法院,在等待室等待被叫,第一輪叫了幾個走,我沒被叫到
第二輪法院的人說有個案件是個大case,整個審判程序走完要30天,他們已經選陪審團選很久了,如果有人的公司不會付那麼多天的薪水,或是已經安排旅行並且預付旅費沒辦法取消的人,或是有其它不得已的理由不能做陪審團的人,等一下叫到你的名字就說NO,願意的人就說YES
我沒有工作,也沒有安排旅行,唯一不得已的理由就是我不想來啦(哭)
我輕輕拍了前面一個女人的背,問她:「我是家庭主婦怎麼辦?」
她問我:「如果來當陪審團會不會拿不到薪水?」(林杯不當陪審團也拿不到薪水啊)
我說:「我沒有收入,可是我又不想來做30天的陪審團」(太太妳也太誠實了)
那個女的說:「這樣你就說NO就好了」
開始叫名了,說YES的人都回答得又快又大聲,說NO的人小聲又遲疑
幾個名字叫下來後,叫名的人說:「在我叫完名字和你們回答中間都有空檔,為什麼要有空檔?不需要有空檔,可以就說yes,不可以就說no,這沒有硬性規定,也沒有對或不對的問題,請回答快一點,時間寶貴」(吼,大哥你也早點講啊)
後來再叫名,不論yes還是no的人都說的好快,當然,說no的人佔絕大多數,包括我前面那個女的
叫到我的時候我還是有點心虛,no說得不夠大聲,結果被重複叫了兩次名字,然後逼得我大喊了兩次NO!!(害羞什麼啦,就用力給他叫出來啊,這樣多叫兩次不是更丟臉)
為了渡過等待的無聊時間,我特地帶了電池充到100%的哀呸、平板、手機、一壺冰咖啡(歪嘴雞泡的,好難喝)、一瓶水、兩個三明治(一個鹹的,一個甜的)、一根香蕉、一件外套(法院冷氣不用錢,超冷的)
結果才十一點半法院就宣佈說今天遴選已經結束,沒有案件了,請各位到前面領一張證明,一年內保證你不會收到Jury Duty的信
蛤?怎麼那麼快?我咖啡才喝一半,三明治只吃一個,哀呸的電只用了25%捏
我不敢相信,還問了旁邊一個男的:「我們真的可以走了嗎?」(不是很不想來嗎?放妳走還猶豫哦)
在停車場的電梯裡,有個人突然讚歎了一句:「感謝老天,今天真幸運可以這麼早離開」
有人接話說:「那些被留下來審30天的人好慘」
我真是個不接話會死的女人,也立刻接話說::「不會慘啦,他們是志願的,OK的」(講完立刻想掌嘴自己,你這個沒有愛心不做公益的俗辣還敢打嘴炮)
因為覺得太丟臉了,電梯門一開我第一個往外衝,快步走出去尋找我的車子
還好早上把車停在這個有如迷宮的立體停車場時,我有努力記下從停車格到電梯的路徑,進電梯前我還回頭用眼再掃描一遍,心裡默念:「等一下回來,出電梯左轉後立刻右轉,撞牆後左轉,經過兩個鐵欄杆後左轉就到了」
我一路很順利的朝腦子裏默背的路線走,哇哈哈,我怎麼這麼聰明!竟然一次就找到我的車了,平常我去買東西,出來後常常找不到我的車子說
哈,是的,我看到了,我的銀色Camery,我按下遙控,聽到兩聲嘟嘟回報,西滴~沒錯,就是它
我伸手開車門,疑?怎麼打不開,再用力拉一次,還是打不開,我再按了遙控,嘟嘟兩聲又回報我了,是啊,一定是我的車啊,不然怎麼會嘟嘟?我又用力開車門
後來我往車子裏面仔細看了看,看了至少五秒才發現~沒有GPS,不是我的車耶~(我真是個智障,歪嘴雞還被智障暴政統治,那他不就更智障嗎?)(哭惹)
我立刻快步離開那車,因為我很怕被誤會是女偷車賊,而且這是法院的停車場,現行犯當場扣起來抓走,連警車都不用出動好方便
我以為這一切神不知鬼不覺,心虛的往後一看,幹有個女的在看我
我趕快對她說:「我是找錯車我是找錯車,我的車是這台」,然後趕快比比旁邊那台也是銀色的Camery,並且立刻開門證明給她看
她哈哈大笑說:「我知啦,我站在你背後看很久了,這常發生,不用擔心」(還好,我不用被扣起來了)
前幾天參加好朋友聚會我提到這件事,結果朋友說我這沒什麽,她上次也是停立體停車場,也是找不到車,她一直按車子遙控,那嘟嘟聲明明就近在耳邊可是怎麼也找不到,立體停車場好像迷霧森林,繞來繞去就是找不到車子,她好著急
這時前面剛好出現一位金髮帥哥,她立刻上前尋求幫助,金髮帥哥很冷靜,先問她的車是什麽車,她竟然忘了那天是開什麽車出門(我說她是白癡,她說所以才會和我變成好朋友)
她對金髮帥哥說:「請等我一下」,然後打了一通電話給老公問他:「腦公,我今天是開什麽車出門?」被老公尻了一頓後,才告訴她是哪輛車
金髮帥哥帶著她在停車場繞了一圈後真的找到她的車了
朋友說最丟臉的是,她停車的地點就離她遇到金髮帥哥兩台車的距離,然後金髮帥哥本來熱誠的臉就變得有點僵,說找到就好,就立刻飄走了
她說你只是怕被誤認為偷車賊,我恐怕已經被認定是企圖搭訕的歐巴桑了(偷車賊V.S.好色歐巴桑......好色歐巴桑比較丟臉)
俗話說: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,好朋友的意義是什麽?就是你覺得自己很丟臉的時候,好朋友會再說一個自己更丟臉的事來讓你覺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,原來自己不是最丟臉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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