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說到什麼最適合烘焙新手建立信心,「馬芬」應該是最佳候選人。

「馬芬」是美式很家常的點心,做法簡單又很有彈性,各類水果、堅果、巧克力....等等的都能應用,甚至培根、起司、火腿....等等做成鹹馬芬也很常見。

除了鬆餅外,「馬芬」是我最常拿來應急的早餐,沒有時間烤麵包時我就喇個馬芬,從備料到出爐到洗完工具,絕對不到一個小時就搞定。

我最常拿來做馬芬的水果首推:香蕉,今天這個「太妃焦糖香蕉馬芬」就是用家裡放了好幾天已經有點黑掉的香蕉,其實這樣的香蕉最適合拿來做了,因為香味最濃,質地最軟,甜度最高,烘烤的時候,滿室的香蕉香,好好聞,加了香蕉也讓馬芬更柔軟濕潤。

天氣熱,香蕉黑得快,我會把出現黑點的香蕉放冷凍保存,冷凍的香蕉皮會變黑,但肉不會繼續再爛,最好的應用就是拿來做甜點,冷凍過又解凍的香蕉容易出水,出甜甜葛葛的水,所以使用冷凍香蕉的話要稍微減少材料裡面的液體。

 

太妃焦糖香蕉馬芬-3

 

太妃焦糖香蕉馬芬(6個)

材料:

all purpose麵粉100克(all purpose麵粉屬於中筋麵粉)

鹽 一小撮 

泡打粉 一小匙(5ml)

牛奶 50克(溫的)

細砂糖 50克

沙拉油50克

雞蛋 一顆

香蕉 一根

太妃焦糖醬 適量

「太妃焦糖醬」的做法很簡單,請看這篇:兩種材料完成簡單的【太妃焦糖醬,文章裡有影片教學和詳細圖文版說明

太妃焦糖醬 8

太妃焦糖香蕉馬芬」的做法請看影片

更多琳達的影音食譜請到我的YouTube頻道【琳達的廚房筆記】youtube.com/linda1224免費訂閱):

  

1.  烤箱預熱370°F(185°C)

2. 在一個乾淨的盆裡倒入麵粉、鹽、泡打粉,用打蛋器攪拌均勻

3.  取另一個盆子,倒入溫牛奶、糖,拌勻→倒入沙拉油,拌勻→加入雞蛋,拌勻加入搗爛的香蕉,香蕉不用搗太爛,尚有顆粒狀反而讓馬芬吃起來更濕潤

3. 把1.的乾料過篩加入2.的濕料裡面,用打蛋器拌勻,最後再用刮刀拌一下,確定盆底的粉都拌到了,這樣麵糊就完成了

4. 把麵糊平均裝到馬芬紙杯裡,擠上太妃焦糖醬,用一根牙籤插入焦糖醬中繞幾圈

5. 370°F(185°C)烤20分鐘

太妃焦糖香蕉馬芬-7

這樣吃就很好吃了,如果想要焦糖味更濃一點(也就是說不怕肥的人),可以在上面再淋一點「太妃焦糖醬」,甜滋滋的味道很適合下午茶來杯咖啡時吃。

太妃焦糖香蕉馬芬-6

最後來個未仆先知FQA(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,意思是”經常被問到的問題” ):

Q:請問這個馬芬可以保存多久?

A:每個人家裡的室溫不一樣,住台灣的人現在可能室溫是35°C,但住冰島的人現在可能只有10°C(嘿啦,最好有冰島的網友在看你的部落格),氣溫越高越容易壞,尤其是加了新鮮水果更不適合久放,以我們家現在室溫20幾度的狀況下,我頂多會放在室溫一天,隔天就會冷藏,因為我怕發霉。

最近我做的小餐包放室溫三天就長出黑色的小點點了,要不是我眼尖發現,恐怕全家都吃下了,而我就變成「我的危險妻子」了,homemade的東西沒有加防腐劑,最好的策略就是保存在肚子裡就不會壞,盡早食用完畢卡妥當。

Q:冷藏過的馬芬比較硬,怎麼辦?

A:其實馬芬熱熱吃最好吃,就跟普拿疼伏冒熱飲,熱熱喝最有效一樣,不管有沒有冷藏過,我吃之前都會放回小烤箱裡面再烤幾分鐘,回烤過的馬芬表面會酥酥的,超好吃的哦(手比愛心

Q:可不可以不要加泡打粉?

A:要不要加泡打粉的問題我常在文章裡面說明:“配方裡的泡打粉是幫助蛋糕更蓬鬆的添加物,不加泡打粉影響的是口感,烘焙是一個超級化學實驗,你選擇的材料和製作的手法徹底改變蛋糕的性質,所以加不加泡打粉請自己斟酌,不要再問琳達可不可以不要加泡打粉了啦!”

就算我使出大絕招--“再問,歐巴桑就嘟嘴給你看哦!”,但還是經常有人留言問我可不可以不要加泡打粉。

今天我們就一次把話講清楚(拍桌),這個食譜要加泡打粉!要加泡打粉!要加泡打粉!因為很重要,所以要說三次!(耍什麼狠?黑道大哥逆?)

這個食譜沒有打發雞蛋,沒有打發奶油,一根打蛋器從頭喇到尾,圖的就是一個快,一個方便,一個爽!如果沒有泡打粉的力量是澎不起來的。

所以,對泡打粉過敏(不管是心裡還是生理),請直接放棄這個食譜吧,因為再問下去,琳達就會生氣嘟嘴,然後我就會覺得自己面目可憎想賞自己巴掌,您忍心嗎?(不想加泡打粉的人說:我忍心)

Q:我按照妳的食譜做,為什麼下面焦掉,裡面不熟/上面焦掉,裡面不熟/熟了但吃起來好乾哦?

A:每個人的烤箱不同,大小、功率也都不同,食譜裡面的溫度和時間只是個參考值,意思就是我這樣成功了,你可以參考我的做法,但畢竟烤箱不同,就像別人的老公賺好多錢可以開跑車住豪宅,平平是老公,為什麼我只能開Toyota住普通房子呢?

平平一樣是烤箱,可能你的烤十分鐘就焦了,我的狗大呆美式爛烤箱還白帥帥,所以,要根據自己烤箱的脾氣適時調整,用眼睛觀察,用鼻子聞,通常香氣出來後,再過一下就差不多了,烤十分鐘後最好觀察一次烤箱裡面的狀況,上色不均就掉個頭。

確認馬芬有沒有熟可以插竹籤,拔起後沒有沾黏就是熟了,牙籤有點濕濕的是正常的,因為這個馬芬很濕潤,你有可能插到的是香蕉。

Q:如果我不想加焦糖醬,可以嗎?

A: Absolutely,of course,definetely,當然可以,不加焦糖的話少了一個風味,也比較不甜,還是老話一句:「個人的選擇」

Q:請問一定要用沙拉油嗎?可以用奶油嗎?

A:做馬芬可以用奶油或沙拉油都可以,用奶油多了奶油的香氣,但冷了後組織會比較硬一點,用沙拉油雖然香氣少一點點,但冷了吃口感一樣柔軟,用沙拉油的做法也比較簡單,不過不強求,還是老話一句:「個人的選擇」。

Q:我可以減油、減糖嗎?請問可以換成巧克力/抹茶/檸檬/whatever口味的嗎?要怎麼換?

A: 我只能就自己做過的食譜分享經驗,每一個食譜都是我試過多次,成功了才會分享出來的,琳達是一個很會給自己壓力的人,沒試過的食譜我不敢亂給意見,如果害你們浪費材料,我會很不安心的。

所以,如果想改食譜,要減油減糖或是要替換食材,那是個人的選擇,請自己試就好,真的不用來問我了,人生就是不斷地嘗試,試過了,不管結果成功或失敗,都是自己寶貴的經驗,是別人拿不走也給不了的。

我的建議是:第一次做還是按照原食譜,如果沒信心,就做少量一點,如果覺得成品太甜、太油、太濕.....等等的,再來做微調。

Q:其實那些問題,我只是隨便問問,又沒有真的要做,妳回答那麼多做什麼?

A:因為琳達杞人憂天,因為琳達恨鐵不成鋼,因為琳達我很閒,這樣可以嗎?(幹嘛跟不存在的網友生氣)

好了,看完這篇感人肺腑、血淚交織的食譜,還不動手做做看嗎? 

太妃焦糖香蕉馬芬-5   

後記:

我會經常用香蕉做馬芬,除了香蕉跟馬芬很搭,香味濃,還會增加濕潤度外,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家人只喜歡吃黃澄澄,甜中帶微酸的香蕉,只要香蕉軟了就乏人問津,要是放到出現黑點,更只能待在桌上孤寂地走完一生。

有人會說:「那就趁還沒軟趕快吃掉啊!吃不完幹嘛買?」

這個問題問的好!應該放在FAQ的,是的,吃不完幹嘛買?

這個問題我也經常在問歪嘴雞,在這裡請容我放閃一下,我的老公就是個健達出奇蛋,他最愛給我驚喜了,而我永遠不知道他會給什麼驚喜,有時我請他買東西,把照片都傳給他了,他還會買不一樣的回來,有時我指明叫他不要買的東西,不用照片他都能很精準地就買回家了,真是一個小淘氣。

其實我常常告訴我老公,生活平凡簡單就很幸福了,我真的不需要什麼驚喜,但我老公實在太愛我了,他還是堅持要給我驚喜呢!哎呦,真的好討厭哦(跺腳)

比如說,有一次因為陳董想要吃香蕉,並且表示他喜歡吃香蕉,於是歪嘴雞就買了一串蕉回家,此後的每個週末他都會買一串蕉,但是有生養過孩子的媽應該都知道,孩子喜歡吃的東西瞬息萬變,今天他可能告訴妳他很喜歡吃,但過幾天他可能就說他不喜歡啊!

第三串香蕉開始,果然陳董就不吃了,逼他吃他說:「我不喜歡吃香蕉。」

於是我告訴歪嘴雞:「不要再買香蕉了,兒子不要吃。」

歪嘴雞回答:「哇嘎哩嘛洗搭。」(人體日文翻譯機:我知道了)

但健達出奇蛋的人生意義就是帶給人們驚喜,就像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一樣,這是不容改變的,當他回答:「好,我不會再買了。」的時候,其實他心裡想的是:「我要給你驚喜!」,於是下個星期,他就又買香蕉了。

最高紀錄,我們家冷凍庫曾經冰過快十根香蕉!!

因為本人十分勤儉愛護地球不浪費食物,想到這世上還有那麼多挨餓的人,我不忍香蕉的餘生只能和果蠅相伴,最後被丟棄,所以只要香蕉走到出現黑點,註定了沒人要吃的命運,我就會立刻裝袋冷凍起來。 

當我看到歪嘴雞又買香蕉回來時,我發現我個人的力量真的無法改變命運,我需要援助,所謂冤有頭債有主,香蕉災難的源頭是健達出奇蛋的兒子,那麼就讓兒子與老子對決吧。

我對陳董說:「媽媽說的話,爸爸這一輩子是聽不進去了,香蕉是爸爸買給你吃的,你如果不想吃就快去告訴爸爸,認真的告訴爸爸說你不要吃,不要再買了,必要時請用吼的沒關係,我怕爸爸耳朵有水泥墻,不容易穿透。」

上個星期歪嘴雞沒去超市,所以沒有買香蕉,我們家這個星期safe!安全上壘!(雙臂往兩側平伸)

下個星期不知道會怎樣,我好害怕...............

後後記:

對了,因為網友的推薦,我最近看了日劇「我的危險妻子」,真的是不錯看耶,看完以後的感想是全劇的角色沒一個好人,最善良的應該算是幫女主角拿到保險賠償的律師了吧。

另外,我越看男主角越覺得眼熟,我問歪嘴雞有沒有覺得男主角像誰,他說很像那個台大畢業,演台語八點檔男主角的,那個誰啊?那個誰啊?

我不知道哪個男演員台大畢業還是台語八點檔的男主角,誰啊?後來想半天,我說是伊正嗎?

他說對啦!很像伊正。

我說不是,比較像葉佳修。

當我說出“葉佳修”三個字的時候,瞬間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,天啊!我竟然記得這個名字!!現在的年輕人沒人知道他是誰吧?

還好歪嘴雞還記得“葉佳修”是誰,不然我就跟那發黑的香蕉一樣,註定要孤寂地與果蠅共度餘生了(哀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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